按照有关规定,为了做好我院物资采购管理工作,确保采购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现就拟采购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人:安溪县人民检察院
二、项目名称:办公设备采购
三、采购方式:询价采购
四、具体参数:
1、台式电脑:5台,符合采购标准配置3。
2、笔记本电脑:3台,I7,8G,128+1T,DVDRW,15寸,符合采购标准。
3、服务器:1台,参数要求如下:
(1)配置2颗 Intel Xeon E5-2600 v4,可支持≥85w处理器
(2)最大可扩展≥24个内存插槽,官方支持最大容量1.5TB,实际配置≥16GB,2400 DDR4
(3)配置≥8个3.5寸热插拔硬盘槽位,最高支持前部25SFF,后部扩展2LFF加4SFF;实际配置:≥4*1.2TB 12G SAS 10K 2.5in EP HDD通用硬盘,独立Raid,阵列卡,支持Raid0/1/10/5/50/6/60,≥2GB缓存,支持缓存数据保护,且后备保护时间不受限制
(4)最多提供≥10个PCIE3.0插槽,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
(5)本次配置≥4个10/100/1000M-BaseT 以太网接口,要求额外提供≥1个网卡专用插槽,(不占用PCIE扩展槽),可选配千兆或万兆网卡。
(6)可配置最高≥3个双宽GPU,≥5个USB3.0接口。
(7)1个≥500w铂金版热插拔冗余电源,最高支持6个热插拔冗余风扇
(8)配置≥1Gb的远程管理控制端口,配置虚拟KVM功能, 可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,包括远程的开机、关机、重启、更新Firmware、虚拟媒体等操作,提供服务器健康日记、故障现场还原,支持智能电源管理,可支持动态功率封顶;
(9)自带3年原厂服务;包含与上级院对接调试服务。
4、打印机:3台,具有网络打印功能,参考惠普403DN。
五、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报名材料:
(一)有效的“三合一”营业执照(副本)原件(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)。
(二)参加报名的如是法人代表,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;如是授权委托人,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。
(三)报名同时提供报价(信封封装),应注明公司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和项目名称、数量、具体参数、单价、总价等要素。
六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1月23日上班时间(节假日、中午休息除外)。
七、报名地址:安溪县人民检察院505室
八、项目联系人:许思明,联系电话:13505034489
九、监督举报电话:0595-68879767
因采购数额较小,按规定本公告仅在本单位公开栏发布,欢迎广大干警推进商家参加询价采购。
安溪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公室
2019年0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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